詳情
山東魯東路橋有限責任公司永安路道路及配套施工石灰土工程勞務招標澄清公告
原招標公告內容: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及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以上資質,持有有效的施工安全生產許可證。
5.報名及招標文件的獲取
5.3需提供的報名資料
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施工安全許可證、授權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業績證明材料、信息登記表(格式自擬,至少包括項目名稱、投標人名稱、報名標段名稱、經辦人姓名、聯系方式、公司郵箱)加蓋公章的掃描件(要求圖片清晰可辨)。
現變更為: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滿足招標項目需求;投標人能提供合規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具備施工企業勞務資質(不分等級)。
5.報名及招標文件的獲取
5.3需提供的報名資料
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授權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業績證明材料、信息登記表(格式自擬,至少包括項目名稱、投標人名稱、報名標段名稱、經辦人姓名、聯系方式、公司郵箱)加蓋公章的掃描件(要求圖片清晰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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